为了扩大我校教师可查阅资料的范围,利用其它图书馆的资源。我馆加入了浙江省高校图工委组织的馆际协作系统,如有需要查阅协作馆的文献资源,可到图书馆办公室申领“通用阅览证”一份。使用规则如下:
1、通用阅览证只限本校教师、科研人员使用,使用者凭本人借阅证来图书馆领取通用阅览证,确定借阅期限并登记签字。每次最长使用期限为一个月。
2、使用者凭“通用阅览证”及本人工作证(两证缺一不可)可至协作馆阅览室申请押证阅览,只限馆内阅览,不可外借。可申请复印,按该馆规定付费。
3、借阅者去协作馆申请借阅时,视同该馆读者,应遵守该馆的各项规定,如有损坏文献或违反协作馆的规章制度时,按协作馆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4、使用者应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,用毕应及时将“通用阅览证”归还馆办公室。逾期归还者,需罚款1元/天。
附:协作馆名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