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我们| 下载专区| 网站地图
   
  服务
借阅服务
咨询服务
学科服务
多媒体服务
文献传递
馆际互借
定题检索
委托查新引证
研讨室预约
 
首页 >> 服务 >> 委托查新引证 >> 正文
 
科技查新须知
作者:未知  来源:未知   时间:2015-07-26  浏览量:

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、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。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和准确性,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,委托单位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

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,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、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;查新委托人须如实填写查新合同,并按合同书要求填写所需内容,同时提供查新项目详细的技术资料,包括研制报告、技术工作总结、检测报告等;告知该项目成员在国内外已发表的文献;提供正确的主题词;尽可能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文献报道和线索;为保证查新的质量和信度,在指定查新范围时,仅有国内和国内外两种情况,即“国外查新”自动包括国内文献查新,同时也按国内外查新项目收取费用。

为保证查新质量,查新员要与委托人进行面谈,以准确了解课题内容,委托人应予以配合。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对查新内容提出不明事宜时,委托人应及时给予解答;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,不能随意更改;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、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,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,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。

委托人提出撤消查新时,如检索工作已完成,需收取检索费;如果查新报告已完成,则收取全部查新费;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计(节假日顺延),如提前按加急处理,但要保证3个基本工作日(国内外查新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
版权所有: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图书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