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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查新委托
作者:未知  来源:未知   时间:2015-07-26  浏览量:

查新项目委托人应实事求是地向宁大工作站提供与查新内容相关的、较详细的查新项目技术资料,资料应能够完整地反映项目的研究范围、研究方法、实现的功能、达到的技术指标、项目的创新点等内容,并依次列出查新项目的各个查新点。国际查新项目应列出国外文献中通用的英文关键词。对不能提供完整的查新技术资料的,本工作站不予受理。对两个及以上技术方面的项目,不得作为一个查新项目申请,应按照技术内容分别提出查新申请,分别订立查新合同。委托人可当面填写或网上发送查新委托单,委托查新要求确认无疑后的10个工作日(节假日不计)内完成项目查新,并提交查新报告。若委托人拟提前索取查新报告,可办理加急。

查新委托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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